第三期经济适用房各位业主:
我校已于2020年12月14日,发布《第三期经济适用房办理收房的通知》,但因消防验收、未通燃气等原因,部分业主至今尚未办理收房手续。目前,原影响居住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再次通知如下:
1、请未办理收房手续的业主,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齐房款办理收房手续。
2、原已享受(租用)学校福利房、同时购买三期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收房时必须退出原购买(租用)的住房。若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收房手续,则视同放弃新购的三期经济适用房,无息退还已交房款。请已收房的业主,抓紧组织装修,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前腾空原住房,否则需要缴纳惩罚性租金并停水停电,性质恶劣的强制退三期经适房,业主自己承担经济损失。此类业主办理收房手续须同时携带《按时退房承诺书》(夫妻双方签名并按手印)、房产证(租用除外),前往行政楼100室领取钥匙。
3、已购买三期经济适用房,享受校内住房补贴的业主,自2022年7月1日起,停发住房补贴。
4、已领取了一把装修钥匙的业主,请携带户主身份证、装修钥匙,前往三期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收房手续领取其余钥匙。未曾领取过装修钥匙的业主,须带齐交款收据和购房、车位协议书复印件,经基建房产管理处(行政楼100室)核实已缴齐协议金额后,领取《第三期经济适用收房通知书》,然后前往三期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取全部钥匙。
几点要求:
1、办理收房手续时,业主(注:学校登记购房者)须持身份证,因故不能亲临,可委托他人办理收房手续(代理人须持业主身份证、签名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正式动工装修前,需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承诺书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具体细节请咨询物业公司。
3、办理时间、地点:为了保证收房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业主依不同情况,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前往基建房产管理处(行政楼100室)或物业管理处办理收房手续。
基建房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