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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南省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3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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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

近期,教务部组织的中期教学检查已对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进行了包括安全检查内的各项检查。为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琼教办〔2013〕26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除暑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教务部联合国资部决定开展自查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认真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设施的配置及完好情况,

3.实验室安全问题的记录,

4.其它安全问题。

二、总结汇报: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检查结果及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等形成书面报告,并于6月13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教务部实践科吴英老师处。

附件:《海南省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琼教办〔2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