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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及学生党总支:
2013年下半年实习计划工作已经启动,为落实派遣及住宿安排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实习生须于实习前三个月提交分散实习申请,请各相关学院及学生党总支按照本专业实习派遣时间做好分散实习组织工作,并于9月15日前由辅导员统一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办理本班的分散实习审批手续。
医学类专业学生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实习,分散实习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10%。
附件:2013年下半年实习时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