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实验中心危化品使用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4   编辑: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实验中心危化品使用监管的通知

各位尊敬的老师及同学:

为保障各位在我实验室的安全,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建设美好新海医,科学实验中心拟进一步规范对易燃易爆及有毒药品(下统称为危化品)的使用和管理,恳请大家的理解和配合。具体措施如下:

1. 危化品的保管:

本实验室的危化品均采取专人管理办法,锁存于综合实验楼南5楼的试剂柜中,钥匙由何小稳和王丽丽共同保管。

2. 危化品的使用:

(1)本实验室提供的危化品配制及取用需要由工作人员监督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

(2)在本实验室配制、使用自带的危化品需要向实验室报备并由指导老师进行严格监管,使用不当产生的对实验者本身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产生的人身伤害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3. 危险试剂使用后的处理:

(1)所产生的废液需收集放置于专门的废液瓶中贴好标签并放置至实验室指定位点,由实验室人员统一处理。特别提示:含提取RNA等所用到的TRIZOL等小量有害废弃液。

(2)实验者需要在实验完毕后一周内完成对剩余危化品的处理。

科学实验中心

2018.3.3

0898-66892235

关闭